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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沉默,叫好的叫好

2010-08-14 01:28:39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 西越

回眸本周,突然有一种感觉,做公职人员其实也挺不容易的,这感觉是由这样两条新闻引出来的。一条新闻说,山东某市出台了一项新规定,要求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要取消周六休息,目的是为方便群众办事。一条新闻说,四川眉山市某区正在起草一份关于禁烟的文件,规定全区正科级以上干部必须“先戒烟,再上班”,原因是区里的正科职干部曾“纷纷主动承诺”,一个月完全戒烟,但“个别干部躲着领导偶尔抽一根烟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才作此规定。

翻遍国家法律法规,也找不到一个法规规定公职人员周六必须上班,也找不到一个法规规定公职人员必须戒烟才能上班。周六是国家法定休息日,抽烟纯属个人嗜好范畴。按照“法无禁止则自由”的原则,两个地方的做法是以一纸规定轻易侵犯公民的私权,属于明显的公权力越界行为。

这里的“法无禁止则自由”,是专门对私权而言的,即只要法律未明文禁止,公民可自由行事,不会因此招致任何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对公权力来说,适用的原则是“法无授权不得行”,即使法无禁止,亦可推定其有某种义务,因而即使法无禁止,公权力也不能自由行事,必须要得到授权许可才行。

不经授权而肆意侵犯公职人员的私权,本质上是权大于法,是人治而非法治,哪怕是为着某种善意也值得警惕,因为,以损害权利完整性为代价的善意,看上去很美,却很可能成为祸乱的开端。可惜,常见一些地方打着善意的幌子出台奇规怪策。只不过,以上两事是直接针对被视为强势群体的公职人员,而非平头草民。这说明,只要是在权大于法、人治而非法治的语境下,弱势群体可能永远弱势,所谓的强势群体也随时可能变成弱势,只依侵犯者的权力级层而定。

应该说公职人员是国家制度、法律的执行者,本该对法律法规烂熟于心,既能够为民众照章办事,也应该能够为自己照章办事,对这种明显侵犯了自己权益的事,应该勇敢地站出来说“不”, 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可是很遗憾,事情并非如此。拿取消周六休息而言,并非山东某一市的事,山东还有其他地方也这样做,也不只是刚刚试行,有的地方已经执行了好一阵子。

是公职人员不懂得这是侵权行为?还是“觉悟”实在太高?这样的想法或许过于书生气了,置身官场之中,恐怕又是另一番情景。倘若处在一种“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的环境之中,要饭碗前途还是要老实听话,一定是一个大问题。因此,我们看到,山东某市搞的公职人员取消周六休息,虽然引发了部分公职人员的不满,而更多的人选择了沉默,“新规”该试行还是试行,是外地媒体据“群众举报”才让事情公之于众的。

值得玩味的是,很多网民对公职人员权益被损害的行为拍手叫好,甚至幸灾乐祸。这就构成一幅奇妙的景观,对一件件明显的公权侵犯私权的行为,被侵犯的人沉默无语,而旁观者拍手叫好。沉默不语或有不得已的难处,拍手叫好就很有点令人费解。如果仅仅是为这些举措“方便群众办事”叫好,尚可理解,不好理解的是对公职人员权益被损害而叫好或幸灾乐祸。但不能不说的是,公职人员在不少民众心中难以获得受害者应有的同情,这是与侵权行为本身同样可怕的东西,是值得深思的。

不管怎样,沉默者和叫好者构成了一次意外的合谋,让权大于法仍然有存活的空间,人治而非法治保持旧有的路径依赖。那么,今天,某些部门可以随意为了“方便群众”而侵犯公职人员的私权,明天是不是可以随意“方便某某”而侵犯群众的私权呢?当强势者如此容易受伤害,弱势者将何堪?

那种面对非法的、错误的行为,乃至伤害到自己仍保持沉默的人,是眼见着社会的公平正义落井而不救,那种面对非法的、错误的行为而叫好,甚至幸灾乐祸的人,则是典型的落井下石。经常地,因为这两种人无原则、意外甚或恶意的合谋,让公权力无所顾忌肆意滥用,严重的会造成很不好的后果。因此,在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哪怕是我们在情感上难以亲近或是排斥的人被非法伤害,道理上应该为其喊一声不平,防止他们的悲剧同样在我们自己身上重演。

一是一,二是二,情感是情感,理性是理性,每一个人(当然包括公职人员)都不对非法的、错误的行为保持沉默,也不叫好,更不幸灾乐祸,而是发出自己出于理性与良知的声音,这才是一个成熟的公民应有的态度。也只有如此,轻视私权的传统观念才能够得到纠正,滥用权力的行为才能够得到制止,社会才能进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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