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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3民警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2010-08-15 16:43:02 来源:现在网

现在网8月15日讯 (长江商报记者 孙明 通讯员 龚轩 实习生 周舜尧)今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近日,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签署命令,授予我省贺文勇、王守伟、黄邦伦等3名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

贺文勇,男,38岁,十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从警18年来,他始终坚持人性化执法,累计处理交通违法行为5万余人次,无一起投诉。他创造的“五字纠违工作法”(请字当先、准字开头、严字把关、情字贯穿、谢字收尾),使每一位当事人都心悦诚服。他与十堰交通音乐台合作,制作播出了宣传交通安全的广播系列剧《宝宝贝贝和大壮》,社会反响强烈,该系列剧被湖北广播电视协会评为“十佳节目”。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10年来无偿献血8400毫升,先后资助14名贫困生,捐款达3万余元。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交警系统十大执法标兵、湖北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王守伟,男,55岁,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坝区大队大队长。他创新工作方法,对复杂疑难交通故实行“阳光作业”,公开听证调处,准确率、结案率均达到100%,妥善解决了多起涉及移民的交通事故。他带领全队实行有情执法,专门开辟抢救事故受伤人员的绿色生命通道,同时收养了2名孤儿,救助了6名失学儿童和16名下岗职工,促进了坝区的和谐稳定。他带领全队上门办理机动车牌办2.5万台次,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数百万元,安全完成大件运输护卫5400余件,有力服务了大坝建设。曾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获优秀三峡建设者、服务三峡工程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维护稳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黄邦伦,男,37岁,孝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民警。从警16年来,他立足路面执勤岗位,积极探索识别机动车假牌假证工作方法,凭肉眼识别、查获假号牌600多块、假行驶证和假驾驶证4000余本,总结探索出了“观字体、察安装、瞄光色、看神色”的识别假牌假证“四法”,被誉为107国道上的“猎鹰”。今年4月,人事部、公安部授予黄邦伦“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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