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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全方位监督破解领导宴请之困

2010-08-16 02:04:27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评论员 邓子庆

昨日《南方日报》报道:韶关规定,领导干部婚庆嫁娶宴请必须申报。

说实话,类似规定多了起来,人们不免出现“审美疲劳”。今年年初,廉江就规定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模控制在10桌100人以内;再远一点,2008年重庆秀山县针对官员借酒宴敛财现象,专门成立禁酒机构“禁操办“。

总之,相比而言,不管是从哪个角度看,韶关这个规定并无特别之处。因此,话说回来,韶关此规定之所以还能成为新闻,只能说在全国范围内,对领导干部宴请“动刀”的,还比较少,而人们对于打击官员借宴请敛财始终保持高度的热情。

而事实证明,类似规定效果并不明显,往往被“分批摆酒”、“分期宴请”等简单手段轻易化解,此乃导致人们“审美疲劳”的根本原因。很明显,领导干部借宴请敛财,问题不在宴请,而在于权力的傲慢,以至于权力在变相寻租的过程中,不愿意接受监督。换而言之,领导干部是否贪腐,借宴请敛财仅仅是表现之一;不办宴席,照样可以敛财。拿“8·17韶关系列腐败大案”的主角之一原韶关市公安局局长叶树养来说,他在位30年贪腐20年,敛财3000多万。叶树养的敛财之道可谓是五花八门,其中借宴请敛财的那一两百万只是“湿湿碎”。

在此情况下,若单靠一个红头文件,对官员宴请搞一些简单限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各级纪委、司法部门针对网络举报、媒体曝光、群众检举予以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查处违纪、追究犯罪行为的重要信息渠道,及时将官员的贪腐行为置于全方位的监督之下,这才是最佳出路。正如有关人士所指出,领导干部摆酒席本不该成为问题,我们反思的重点,应该放在如何实现对官员监督常态化和公开化,以及在我们这个人情社会,如何开辟一个制度出口,划清公权与私权的边界,使得官员的任何行为都有章可循。

在中国,部分社会关系的维系,亲情友情的表达,等等,都是通过互相宴请体现出来。基于这种传统礼仪和文化氛围,我们有必要在制度上厘清人情来往与宴请敛财的区别,否则将削弱制度反腐在此类问题上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总之,尽早补齐法律法规的短板,并保障监督权的行使和监督渠道的畅通,领导干部宴请之事不会成为什么耐人寻味的消息。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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