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武汉市三类建筑将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管理,未经评估和审查就鼓吹自己是绿色建筑,将领万元罚单。
昨日审议的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武汉市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国家、省、市确定的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工程,中心城区新建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新建建筑面积20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远城区新建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新建建筑面积40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管理。
武汉市对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节能等专用设备的企业,按照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的纳税额中抵免。通过虚假材料等方式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和奖励,将撤销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并收回奖励。没有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或市建委组织相关机构审查认可,以绿化建筑名义进行宣传,将获1万元罚款。
(长江商报 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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