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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包年制是执法惰性

2010-08-19 01:44:50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佘宗明 (武汉 学生)

江西乐平市部分司机反映,该市交警执行罚款包季、包年制,车主只要交1900元可保1个季度不罚款,交8000元就能保证1年不罚款。(8月17日中国广播网)

交通罚款,竟“拷贝”了服务业中才有的“年卡制”“预付套餐制”模式,确实“创意十足”。实行包季、包年制,看似省去累“罚”之苦,简化罚款程序,提升了罚款效率,不啻为“多赢之举”。

在罚款方式上“另辟蹊径”,尽管能如交警大队副队长所说——减少当场罚款的频率,却会造成对交通违规的政策性纵容,滋长秩序紊乱,也违背交通执法的初衷。

首先,罚款包年制是懒政的活标本。如果按次罚款,尚能维护交通,达到以儆效尤之效;可若车主们交了季票年票,就享有“有效期内”的无限违规权,相当于“豁免证在手,违规无忧”。

其次,包季、包年式罚款有“以罚代管”之嫌。“罚”的目的,不是从中牟利,而是着眼于激励司机们增强自觉性,力促交通改善。可当罚款成了默许违规的“合法证明”,罚款作用就发生了异化,成为创收工具;罚款经济的大行其道,将“利欲”凌驾在了“公正”之上。

再次,包年罚款之下,交通会成为富人和穷人利益分化的“公共地带”。缴纳罚款,成了“入禁地”的门券。交了年费的车主,似乎就能肆意违规高枕无忧,无需顾虑惩责;而对其他普通民众而言,安全感的塌陷,事故风险的堆高,足以让他们如履薄冰。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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