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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救助“被落榜”?

2010-08-20 01:52:18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近日,一篇名为《开封县县招办把我的大学梦毁了》的帖子,在网上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发帖者自称叫李萌萌,为开封陈留四中学生,今年高考分数565分,因开封县招生办人员把其报考申请表忘了提交,导致自己现在任何大学都上不成。(8月19日《北京晨报》)

寒窗多年,好容易超过一本线13分,眼看着大学梦就要圆了,却因教育局一时疏忽而“毁于一旦”,联系李萌萌贫寒的家境以及为上心仪大学艰难复读,“被落榜”的现实更加令人难以接受。

从新闻可知,李萌萌的志愿已经填好,只是因为“县教育微机输入员因为家里有急事,一忙,把萌萌的志愿表忘到办公室的抽屉里了,所以才造成了孩子没被录取”。开封县教育局的刘局长对于如此事实也并未予以任何否认,甚至坦陈:“这个事我已经知道了,是教育局工作人员的责任。”

那么,既然确认是教育局的失误,李萌萌大学梦如何圆呢?我们都知道,大学的录取原则是按照流程,一个环节紧连着一个环节,中间任何一环脱节,都极有可能致使考生无法被正常录取。基于此,我们或许能理解当地教育局的无奈,甚至劝李萌萌再复读一年。因此,尽管我们相信当地教育局相关责任人将被问责,但这种结局并非大家想看到的,人们希望的是问责的同时,能够保障李萌萌的受教育权。后者是此事在舆论中引起轩然大波的关键因素。

从李萌萌“被落榜”事件我们得反思的是,作为人生重要转折点的高考,常常因为一些偶然,一些考生失去了继续深造的机会。早些年因为交通通讯落后加之工作人员疏忽,考生因为通知书没收到而没能进大学的事例,并不少见。近年来,像李萌萌这样因为工作人员疏忽而“被落榜”的事例亦有,但长期以来,并没有建立针对高考录取纠偏机制,即受教育权被侵害后的补救保障制度长期缺位,而补救保障制度恰恰是,受害人最期待的——受害考生往往需要的是继续受教育,而不是采用惩处、追究责任者来“补救”。

因此,早日建立高考录取工作中的纠偏机制是保障“李萌萌们”不“被落榜”的根本出路。而机制空白的眼下,有关部门和高校针对李萌萌特事特办,给予一条上大学的绿色通道,倒不失为一个维护教育公平之举。

◇ 陈晓明(山东 教师)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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