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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务员招录本月27日开始进入面试

2010-08-22 17:38:38 来源:现在网

现在网8月22日讯 (长江商报记者 王荣海)今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召开2010年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部署会。从本月27日开始,我省公务员招录将统一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事项提前5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此次面试统一面试要求,统一面试程序,统一面试题本和面试时间。省直招录计划2个及以下的部门,面试有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集中面试。招录计划3个以上的部门面试由各部门组织。省以下垂直部门由省主管部门同意组织、集中面试。省以下各级机关的面试由各市、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相对集中面试。每日开考的时间全省统一:上午8点半,下午2点。

省直机关和省以下各机关(单独安排时间的单位除外):8月27日至8月30日。其中,集中面试的省直机关面试时间为8月27日;不集中面试的省直机关面试时间为8月28日至8月30日。

安全机关、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省地税、工商、质监、药监系统及省法院、省检察院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面试:9月4日至9月7日。全省公安机关、森林公安:9月12日至9月17日。

据介绍,省直机关、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全省公安机关及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将于面试前5天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市州地区将于面试5天前在各地指定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前,面试人放弃面试,招录机关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进行递补,并将在网上公布。

按照规定,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道。对缺乏诚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达到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室,不得透露姓名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

面试中,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按“隔位报分法”当场公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的比例、面试成绩50%折算。考试总成绩,招录部门将按拟录用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考官不得用肢体暗示影响考生答题

面试考官一般由招录机关的考官和公务员主管部门选派的考官组成。其中,招录机关考官不超过3人。面试考官人数必须是奇数,原则上为7或9名,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组成。

面试时,考官不得擅自更换抽签序号和打听考生抽签的信息;不得打关系分、人情分、恶意分或商量打分;面试中用语言、肢体暗示或影响考生答题。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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