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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胜于“捂盖子”

2010-08-23 02:39:09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 本报评论员 邓子庆

曾几何时,记者与官方打交道步入“多事之秋”,昨天又有两条类似新闻。第一条:从17日开始,广东东源县股级以上干部就收到一条署名为县委书记秘书发出的短信,短信要求干部们不能私自接受记者采访,起因是有人“捏造事实”举报县领导。前日,东源县委秘书处对此事回应称,尚不知有短信流传(8月22日《南方都市报》)。第二条:千龙网某记者发表针对一家私营企业的批评报道,休假期间遭山东莱阳警方追踪调查(8月22日《深圳商报》)。

常识还得重申,作为公民,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记者的采访,但作为人民公仆,“无正当理由”不该拒绝采访,特别在关涉公民重大利益时,有义务主动向公众作出解释。记者是服务于公民获知需要的社会专业人员,接受记者采访,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是一种责任。从更大意义上讲,尊重媒体,就是尊重人民群众;接受媒体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遗憾的是,此常识得到尊重了吗?前不久被通缉的仇子明令很多人尚如鲠在喉,现今又冒出县委书记要干部防记者以及莱阳警方追踪调查记者。

这样的官员对信息的公开透明估计是采取双重标准:一有好人好事就生怕传不到千里之外,一发生突发事件,就生怕消息“出门”。出现双重标准无非说明个别地方政府打心底还只认可自己是媒体管理者,而不承认自己是媒体的监督对象,不习惯在媒体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当行事依公权意志而变化,标准和规则就不被认可。

应该说,“捂盖子”源于掌握权力者对自己手中的权力有一种过分自信,认为依靠权力可以让信息封堵、让媒体消声,例如县委书记不防纪委防记者以及莱阳警方不调查企业有无“忽悠”却掉头指向记者,就很能说明问题。不让采访或追查记者,印证了有些地方政府官员试图掌握信息传播的主动权。殊不知,如此欲盖弥彰地“捂盖子”只会引起更多猜疑,使问题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因信息不畅而搁置、积累。

事实一再证明,靠“捂盖子”解决问题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当今媒体时代特别是网络时代,所有网民都是“记者”,因此无论在理论还是在技术上,封堵的思维都是错误的,也是不能“如愿”的。正如新华社原总编辑南振中所言:突发事件只有不发布或者迟发布而造成被动局面的典型案例,没有因为及时发布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案例。

回顾所有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事件较为满意的范例,不难总结出规律,那就是遵循一个最聪明最基本的处理经验,即遇事不捂,实事求是。一个基本逻辑,东源县县委书记究竟有无违规不是记者所能“捏造”的,莱阳某私企有无“大忽悠”亦如此。最明智的做法莫过于以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坦诚姿态主动公开信息,积极调查或配合调查;水落石出后,谣言必然止于信息公开,舆论必然趋向平和、理性。

相反,一出了事就手忙脚乱地危机公关,拒绝监督,只会有损负责任政府之形象——当媒体利用合法手段捍卫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正当采访报道权,维护舆论监督环境,却被个别地方官员视为洪水猛兽,进而遭致打压,那人们就不得不怀疑此公权力究竟有何作为了。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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