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电影分级:离民意近了还是远了?

电影分级:离民意近了还是远了?

2010-08-23 02:39:09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 朱四倍(河南信阳 高校教师)

在国新办举行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赵实透露,就目前的状况来看,中国电影依然不适合采取分级制度。(8月21日《南方日报》)

吊诡的是,多年前,电影就曾试图初步分级,即标上“儿童不宜”字样,但很快成为大肆利用的商业噱头,接下来的叫停命运就在情理之中了。但是,另外一个方面,我们也要看到,国外的一些限制级影片在国内反而没有被限制,如国外大片《神秘拼图》、《拯救大兵瑞恩》,在产出国放映都是有限制的,到了国内以后反而没有限制,很多学校甚至组织包场。最近的一个例子则是国内大肆放映的《唐山大地震》在香港被分级为“儿童不宜”,而影片导演冯小刚表示是科学的,对此,该作何感想呢?

应澄清的一个误区是,分级制的推行,不意味着给色情甚至是挑战道德底线的影片大开绿灯。分级的意义在于为电影发行放映环节中的商业与道德矛盾找到缓冲带,并对真正的电影艺术创作提供特定尺度的宽容,也就是说,即使影片中出现了情色、暴力元素,分级制也不是使其合法化的“挡箭牌”,相反,必须接受主流道德价值观的检验。

必须承认,目前推行分级制有一定的难度,如“一管就死,一放就乱”、配套的法律监督机制跟不上,但这些问题能成为绕开分级制的理由吗?更要命的是,一味强调国情的特殊性,就能回避这些问题吗?

应指出的是,从民意的反映和我国电影发展的现实需求来看,给电影分级不但必要,而且有着必然性。但是,分级不能解决中国电影的所有问题,分级不一定就是“灵丹妙药”。分级有分级的目的和意义,不能把所有的问题和功劳都归为“分级制”,否则,分级将成为中国电影的不可承受之重。

正如学者尹鸿所说:“在中国,电影分级制仍然是一种建设性的措施,一方面它可以使电影创作获得相对的自由,另一方面则可以保护青少年电影消费者的健康成长。电影分级制一开始正如所有的改革措施开始实行一样,肯定会出现某些负面作用,但如果采取相应手段和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它会成为一种积极因素参与到电影文化建设中。”因此,面对分级制的争议,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就是:电影分级:离民意近了还是远了?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