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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修法规范人大代表履职

2010-08-24 02:31:44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履职不够积极主动、干涉司法机关对个案的处理、干涉招标投标……针对当前各级人大代表履职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最高立法机关拟修改相关法律,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的规范和监督。

据介绍,此次代表法修改的重点主要有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细化人大代表的履职规范,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的保障,进一步强化对人大代表的监督。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代表的构成、素质以及履职的环境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代表履职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针对一些地方反映,代表法对代表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比较分散,不便于代表全面、准确地了解自己的职责,建议集中明确规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代表有权利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有权利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等。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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