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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游泳场所实行分级管理

2010-08-26 02:45:46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全省游泳场所卫生状况实行分级量化管理,卫生监督部门把现行的卫生法律法规,细化为31项评分标准,再根据危险度,决定每一项的等级,满分为100分。卫生监督人员在对游泳场所评级时,90分卫生信誉等级为A,70-89分为B,60-69分为C。如果未能达到C级,即为不达标者,卫生部门将责令该场所停业。根据省卫生厅部署,今年10月底前,全省游泳场所要100%实现量化分级管理。本报记者 柯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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