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8月27日讯(长江商报记者 吴睿)工亡“同命不同价”问题将在明年起彻底解决。记者从武汉市安监局获悉,明年起工亡补偿按全国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平均补偿将提高近20万元。
工亡补助金提高近20万元
7月19日,国务院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明年1月1日开始,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尽管明年才实施,但这个新标准已经产生了巨大反响,本月以来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有工亡职工家属要求按新标准计算工亡补助金。
武汉市安监局昨日召开专题会宣讲介绍,此前的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8至60个月,全国平均值为15万元左右。按照调整后计算,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工亡补助金标准将提高到34.35万元,加上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赔偿可达到60万元左右。
此外,工亡赔偿按照全国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避免了因地域发展不均衡出现“同命不同价”问题。
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人“一次性死亡”
武汉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通知要求,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责任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这个要求等于是对责任人实行“一次性死亡”,安全生产法仅规定5年内不得担任相应职务。
“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责任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通知规定无企业责任人带班下井或者该带班而未带班,将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并给予规定上限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企业将受到规定上限经济处罚,企业主要负责外人受到从重问责。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将向社会公告并通报到投资、国土、建设、银行和证券部门,一年内严限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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