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福建紫金矿业污染事故报道中,是否有媒体记者收受相关部门的费用?昨天,记者从新闻出版总署获悉,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调查核实,根据已掌握的证据,目前尚未发现有记者收受费用且未退还,表现出新闻工作者的良好职业操守。
截至目前,新闻出版总署在已调查的《人民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财经日报》、《上海证券报》、《厦门晚报》等媒体中,尚未发现有记者收受费用。目前尚无证据表明有记者收了“信封”而未退还或上缴。
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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