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 山西省临汾市中院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蒲县原煤炭局局长郝鹏俊二审判决结果。上诉人郝鹏俊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万元,郝鹏俊的妻子于香婷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
今年4月15日,郝鹏俊被山西省蒲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妻于香婷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郝鹏俊夫妇被判处1.7亿元巨额罚金。法院判决后,郝鹏俊等人提出上诉。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但以逃税罪判处的罚金数额不当,应予纠正。
经查,郝鹏俊利用职权开办煤矿获取巨额利益,违法违纪所得存款及现金1.2亿元;利用违法违纪资金从2003年至2008年在北京、海南、临汾等地购置房产36套,其中北京3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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