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金九银十”,历来是消费的黄金季节,也是制假售假、虚假打折等违法行为的高发期。昨悉,从9月1日起,省工商局展开为期2个月的“打假保民生”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等4类违法行为。
将受到严厉打击的 4类违法行为是:假冒、仿冒、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虚假打折、虚假有奖销售、虚假标注、虚假宣传等消费欺诈违法行为;强制交易、强制服务、差别待遇、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滥收费用等违法行为;各类商业贿赂行为。
(长江商报 汪志 通讯员 彭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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