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领导未下井将罚煤矿15万元

领导未下井将罚煤矿15万元

2010-09-04 02:35:28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中新社电 国家安监总局近日颁布规定,从明年元旦起,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将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同时,煤矿领导班子成员未按规定下井带班将按擅离职守处理,并对煤矿企业处15万元罚款。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