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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学籍,只是照校规办事

2010-09-08 02:24:14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在华中科技大学拟清退的307名“超学时”研究生名单中,出现了两位奥运冠军的名字。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规定,硕士生学习年限为2-3年,最长不超过4年。而这两位奥运冠军为该校2005级硕士研究生,看来已经超过了最高年限。

新闻将华科此举定义为“清退”,但该校研究生院有关人士表示,“此次公布的拟清退研究生名单,只是从数据库里把‘超学时’部分的学生筛选出来。希望他们看到名单后尽快与院系和导师联系。”按这个解释来看,与其说是清退,不如说是提醒,亮黄牌。“超学时”的研究生们,尚有补救的机会,并没有因此而一定失去学历。

严格来讲,这只是依据学校规定,遵照程序办事。这个规定,即《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一直悬挂于华科研究生院的网页上,时间标明为2005年,可见早已有之,并非特设新规,也更非网络舆论中所谓的“较真”、“以儆效尤”云云。因奥运冠军名字的出现而附加各种阐释,实在大可不必。

一个高校不可能、也没条件直接触动特招制度,特招制度有其政策背景,学校只可能接收或者不接收,接收甲或者接收乙。当然,一个高校仍然有自己的选择,即针对特招学生,是选择遵守学校既有的规定,还是选择再次另立标准,不同的人不同对待。在这一点上,华科此举或许值得称道,它并没有因为冠军的特别身份而打破学校规定,在名单筛选中一视同仁。

进一步说,高等教育应有自己的退出机制。筛选名单,甚至清退,本当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也是应然之事。只是,由于长久习惯于普通学生的“严进宽出”,以及习惯于特招学生的“宽进宽出”,我们对于高等教育的退出机制已经逐渐失望,乃至早已视其为无物。正是在这种心理背景下,筛选名单,被新闻冠以“清退”之名,以及冠军名字的出现,足以让人心动,产生解说的欲望,甚至藉此而窥测特招制度松动的趋势。

由此来讲,校规为退出机制作出相应的规定,并照规定一一落实,是值得称道的。当然,我们也有理由质疑的是,这个规定是否一如既往地严格落实?在没有冠军名字出现之前,新闻不会去过多关注一个高校筛选名单、清理的具体操作,我们也就无以细致的观察,也就无从给予客观的判断。对于这一疑问,也就只能保留态度。

总之,一个高校无力以自己的举动证明特招制度的去留,政策出自教育部门,学校负责具体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学校可以选择附加恩惠,也可以选择遵照既有的校规一视同仁,正是在这一点上,不同的学校之间也许会产生差别,为人批评或者赞扬。除此之外,很难再给予更多的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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