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针对网络上有关“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矿领导陪死”的争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9日表示,此前许多事实和实践经验表明,只要煤矿领导坚持带班下井,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特别是当煤矿发现严重险情时,带班领导在采取立即停产、排除隐患、组织撤人等紧急处置措施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矿领导陪死论”源于7月1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许多网友认为该规定“很荒谬”,认为矿难无法根治,这种做法只能让矿领导陪矿工一块死。
国家煤监局副局长彭建勋介绍,“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在我国并非新规,在2005年至2007年,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先后下发3个“指导意见”规定了该项制度,并在一些重点煤矿执行,但没有达到目前规定“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的要求,也没有刚性约束力。特别是对那些层层转包的小煤窑来说,“带班下井”制度是形同虚设。
“此前许多事实和实践经验表明,只要煤矿领导坚持带班下井,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赵铁锤说,特别是煤矿发现严重险情时,带班领导在采取立即停产、排除隐患、组织撤人等紧急处置措施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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