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 记者15日获悉,河南省平顶山市检察院日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了2009年9月发生瓦斯爆炸导致76人死亡、15人受伤的平顶山新华区四矿5名矿长。这是河南省检察机关首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煤矿矿长。
平顶山市检察院审查查明,2006年12月份以来,被告人5名矿长,在明知井下瓦斯超标的情况下,为追求利润,仍然组织大量工人下井作业,要求瓦斯检测员想办法不能让瓦斯检测器报警,违规组织大量工人下井生产。
平顶山市检察院查明,该矿瓦斯检查员在上述被告人的要求下,不按规定安设瓦斯探头,在瓦斯超限时不是采取停电撤人等安全措施,而是将瓦斯探头电源拔掉或者将瓦斯探头置于风筒新鲜风流中。2009年9月8日零时55分,平顶山新华区四矿发生瓦斯爆炸,导致76人死亡、15人受伤。
平顶山市检察院认为,5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上述5名被告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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