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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得直接插手土地拆迁

2010-09-17 02:31:50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中新社电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文明确表示,在2011年3月底前,土地储备机构必须与其下属和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都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

按照规定,土地储备机构具有从事土地一级开发的权力,但同时进行土地开发和土地收储,容易留下腐败空间,这也被业界诟病为“左手倒右手”。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在很多地方,政府插手一级开发市场的力度较大,有些地方的土地储备机构甚至垄断了一级开发市场,这很容易造成腐败。他表示,退出一级开发,意味着土地储备部门将只能进行土地收储工作,一级开发将完全由企业按照市场规律进行操作,相当于“切断了一只手”。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表示,土地储备部门的退出,有利于压缩腐败空间,并使一级开发市场的运作更加公开透明。华业地产副总裁陈云峰则认为,个别地方政府存在刻意提高一级开发成本,从而推涨地价的行为。上述规定将对此有所遏制。

鉴于土地一级开发的特殊性,政府机构并不会完全退出。在国土部的文件表述中,强调国土资源部门“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而非完全退出。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政府机构会进行“主导开发”。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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