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万元的房屋维修支出,物业公司却和业主委员会联手造假虚报开销5万元,借机套取房屋维修基金。昨日,在洪山区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培训会上,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潘臻肇透露,为了防止房屋维修金被人变相套取,武汉市明年有望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在对房屋维修的支出进行评估后再予以拨付。
武汉每年花千万为房屋“养老”
根据相关规定,业主若要动用维修基金,用于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必须由业主委员会发起,经2/3以上业主投票表决同意,且他们所居住的面积须达到小区建筑面积的2/3。潘臻肇说,个别业主委员会成员利用这项权利牟取私利,向物业公司索要“回扣”。“某些业主委会成员甚至和小区物业公司联手虚列房屋维修开支,变相套取房屋维修基金。” 潘臻肇说。
“目前,武汉市的住宅房屋维修的高峰期还没到,不少小区还处于开发商的5年‘保修期’内。2002年至今,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已达40亿元,累计支出约3000万元。2007年至今,平均每年支出在1000多万元。” 潘臻肇说。
动用维修基金超10万元须评估
为了防止房屋维修基金遭人套取,武汉市已着手制定相关政策,向上海、南京、天津等地学习,在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过程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并有望于明年正式出台。
“如果业主申请动用维修基金超过10万元,就有必要进行第三方评估。” 潘臻肇说,第三方机构对小区房屋修复进行实际耗资评估,若评估金额低于申请金额,且实际耗资也是如此,则对节约下来的资金按比例提成。
业主要交多少维修费?
购房款的2%为房屋维修金
武汉市从2002年开始征收房屋维修基金,业主交纳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比例为房款的2%。
房屋维修基金由谁管理?
行政机关代管基金
房屋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交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代管。
什么情况可使用维修基金?
电梯和路灯坏了都可动用基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长江商报 姚德春 通讯员 刘喻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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