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调查显示,在遇到物业管理纠纷时,有20.2%的居民采取选择拒交物业管理费。”前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潘臻肇说,业主欠费,不仅影响到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行,也侵害了交费业主利益。
潘臻肇说,尽管刚刚出台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业主的交费义务,但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情况仍时有发生。“这一问题虽说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由于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对欠费业主分别提起诉讼,所以在实际操作上基本不太可能。物业公司可以告一家欠费的业主,不可能告上百家欠费业主。”
本报记者 姚德春 通讯员 刘喻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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