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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再回应宜黄事件:全程不违法违规

2010-09-21 03:11:02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9月10日,江西抚州宜黄县凤冈镇发生因工程拆迁引发自焚事件,3人重伤。18日凌晨,76岁的叶忠诚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江西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已介入此事。抚州市委17日已对事件中8名相关责任干部作出了处理决定。据悉,这是国务院5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后,第一起集中问责地方相关干部的拆迁事件。

拆迁自焚事件发生两天后,黄宜县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宜黄县一拆迁对象泼洒汽油不慎烧伤’的事实情况”,向公众“解释”了事件起因、经过及善后处理情况。然而这份12日下午1时挂在网上的文件,几天后被撤下。

20日抚州市委、市政府传给新华社一份“宜黄县‘9·10’拆迁事件情况”。记者发现这份“最新回应”,与此前宜黄县撤下的“回应”并未有实质变化,在几个关键争议上,仍与拆迁户陈述有较大出入。

———三大关键争议———

其一,关于拆迁补偿要求。抚州市发来的情况说明中表示,钟家要求过高,补偿协议一直未能达成。钟家提出,若不能在自家原址自拆自建或在商业街中置换土地,则必须补偿330万元作为安置费。

对此,钟如奎予以否定。他说,对于政府提出补偿41万多元的提议没有接受是事实,因为补偿款对于当地房价实在太低。但并未提出政府所言的其他“过高要求”,自己有证据可以说明。

其二,关于是否违法强拆。抚州市情况说明中表示,对钟如奎房屋拆迁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申请了行政强制拆迁,全程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宜黄县有关方面也表示,事发当天工作人员是去做说服工作,不是强拆,现场无任何拆迁机械设备,该房也无任何被拆迁痕迹。

对此,钟如奎表示,县里来拆迁的头一晚没有任何通知,第二天家里就突然闯进来100多人。他们先后控制了嫂子李雪梅和妹妹钟如翠。“他们之前也是这样拆迁的,先控制人再开始搬东西。”对于钟家的一些说法,周边部分群众予以证实。

此外,关于着火原因。宜黄县有关方面与拆迁户也是各执一词。

对于这起拆迁事件,钟如奎的代理律师王令还提出了一些问题。他认为,当地对钟家房屋的评估是政府单方面确定,而按照相关规定,评估机构应是双方协商选定。同时,宜黄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不是合格的拆迁主体也存疑,而且拆迁规模大于车站建设项目实际用地的需要。此外,当地政府的裁决程序有问题,包括钟家在内的9家拆迁户曾集体向上级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但是没有得到任何回复。据新华社

人民日报就江西宜黄事件发表评论

围堵上访无助化解官民矛盾

在舆论的密集关注下,江西抚州宜黄“9·10”拆迁自焚事件有了最新进展。9月17日,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率队拆迁的常务副县长被免职。

在“最近三年八起拆迁悲剧中无一名地方一把手受追究”的背景下,这一处理结果让人看到了决心。然而,此前一天发生的“围堵”事件,依旧让人无法释然。9月16日,自焚事件伤者的两个女儿上访,却被当地组织的数十位干部围堵在南昌机场,最后不得不躲进女厕所,用手机向媒体求救。

当女厕充当起公民讨要说法的最后屏障,我们既惊讶于一些地方干部法制观念的淡薄及其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漠视,也不禁感叹当地有关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倘若在“9·10”事件之前,也能如此“给力”防范自焚,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了。

就在几个月前,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城镇房屋拆迁立项前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拆迁人的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国土资源部更是一再发文,严禁各地方政府直接插手土地开发、拆迁。遗憾的是,中央的三令五申,部委的明确禁令,都没能化作一些地方的执行力、改变某些领导干部的“土霸王思维”。

从“野蛮拆迁”到“暴力反抗”,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导火索。对地方政府而言,要完成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使命,必须能够正确处理和应对这一矛盾冲突。一方面,要恪守职责本分,把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公平正义放在首要位置,彻底切断官商瓜葛的“强拆利益链”;另一方面,在处理拆迁纠纷时要时刻省察:对被拆迁人的利益考虑是否周详,是否为其提供了公平顺畅的利益诉求通道?决不能把民众当对手,把维稳大局“地方化”乃至“个人化”,并以此排斥司法救济、干预媒体监督。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在京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专家研讨座谈会,我们希望这一条例早日出台,实现拆迁思路的“根本性变化”,扼制“拼命抢拆”,为拆迁注入法治文明的基因,并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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