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上半年,我省发生3起较大事故,造成10人死亡。省安监局日前发文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当面向省安委会办事机构“说清楚”。
1-7月,我省共发生建设工程施工事故51起,死亡64人,直接经济损失1161.00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8.17%、20.00%和23.63%,受伤19人,同比持平。今年以来共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0人。
今年3月28日15时左右,某通信运营商随州分公司在随县洪山镇青龙庙村一组新建移动基站发射塔时,基塔发生倒塌,塔上3名和塔下1名施工者当场被砸死;5月29日17时30分许,湖北方信通信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南湖大道与民院路交会处铺设光缆时,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8月13日17时10分左右,随州市沿河建筑公司承建的广水滨河休闲公寓建筑工地,一人、货两用梯运载建筑材料至五楼时,钢丝绳突然断裂,梯上随行的4名民工不幸坠落,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省安委会办公室称,3起较大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施工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操作问题严重,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工作也存在薄弱环节。
省安委会要求,要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说清楚”制度。今年发生的3起较大事故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说清楚制度(试行)》规定,向省安委会办事机构及相关成员单位“说清楚”。
《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说清楚制度(试行)》规定了“说清楚”的方式,即由省安委会采取会议形式适时组织进行;检查汇报人员应按照省安委会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当面汇报,不得以事故报告、检讨等书面形式代替。在听取检查汇报后,省安委会及相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要针对事故及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并提出意见和要求。
(长江商报 王荣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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