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发生在9月4日下午湖南省凤凰县的一桩16岁湖北少女跳楼殒命案,时隔16天后才有了正式说法:凤凰县公安局发出“9·4案件事实真相”的文章,称这位化名阿红的少女,系被包括1名当地民警、1名当地协警在内的5名嫌疑人挟持猥亵,不堪其辱才跳窗死亡的。
和以往一些让人印象深刻的类似事件相比,凤凰县警方公布了有个别“自己人”也卷入命案的丑事,当地检察机关也已介入处理,这种不怕家丑外扬的做法,还是值得肯定的。
按常识,及时进行尸检,对还原案情、理出真相关系至关重要,可阿红的尸体直到9月8日,也就是死亡4天后,才在死者家属的要求下送交尸检。
总的来说,但凡“真相碎片”得到及时保护的,水落石出的概率就大得多,而“真相碎片”被湮没的就远没有那么圆满。凤凰县警方做得并不理想,事实上已为案件还原制造了一些难题,姑且不论原因是什么,趁现在还来得及,应尽可能保护幸存的“真相碎片”,以免留下更多的遗憾。
据死者家属反映,他们赶到凤凰县后,当地有关部门曾提出“先同意火化,再补偿6万元”的赔偿建议,被家属们拒绝。不论当地出于怎样的动机,这种提议本身既不利于案件调查,更无法取信于死者家属、舆论和公众。
不论古今中外,相关利益人的回避是必须的。加拿大温哥华市年初发生警察误打当地华裔居民事件,警方将调查权交给邻近的三角洲市警署,尚且引来许多非议,认为“外地警署也是警署”,不适合“自己人查自己人”。
有关主管部门应考虑异地仲裁或直接介入,而舆论、公众也应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连续关注,让“真相碎片”更多、更真实地保存下来,让案情早一天水落石出,真相大白,这不仅关乎一条冤死的生命,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安全感和一个地方、一些部门的公信力。
9月24日《新京报》
作者:陶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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