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 郭立场(河南信阳 教师)
9月21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杨伟民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主办的《中国发展报告2010》发布会暨中国新型城市化研讨会上表示,中国“没有办法走分散化的城市化道路”,今后应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而“发展小城镇也要分类对待”。(9月24日人民网)
长期以来,城镇化作为一种必要的路径选择,无论是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在我国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而今,抛出“重点发展小城镇”不符合我国城市化规律和方针的论断,不可否认有其合理的理论支持和实践验证。然而,无论是哪一种城市化路径方式,都有其固有的弊端。像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无论是走“发展小城镇的城市化道路”,还是选择“走城市群为主的城市化道路”,都不能回避城市化过程中的阵痛或代价。
农村城镇化的路径选择绝非不符合实际,而是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换言之,城市化的路径选择,不是东风压倒西风的对抗性矛盾,而是应根据中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在不同时期选择合适的发展路径,而不能一概而论。
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需要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还会持续增长,依靠现有大城市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显然是不现实的。眼下,城镇化带来了区域化的发展,急需对城市群综合进行规划、设计,并进行综合引导。问题在于,农民非农化就业境况并不乐观,尽管有一小部分农民实现了非农化就业转变,但农村社会结构的基本格局没有根本性的变化,“三农”问题仍然是中国全面发展的最短板。
恰好小城镇的快速发展,可以就近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一方面可以缓解流动人口对大城市的冲击,另一方面,农村人口从土地上转移出来之后,可以缓解农村人口压力和土地承载力之间的矛盾。
可以肯定的是,一旦小城镇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它必将反作用于社会政治结构,小城镇也终将成为未来我国市民社会的重要生长点。因此,我国应顺应农民市民化的需要,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这样既可以实现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又可以就近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克服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后引发的城市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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