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同案不同判”现象有望得到遏制。下月起,全国法院将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单位之一,昨日介绍了探索经验。
目前,量刑规范化改革确定了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盗窃、抢劫等15类犯罪,均是社会上常见、多发的案件,占基层法院刑事案件的90%。
过去的量刑活动,合议庭关起门来,进行秘密评议,完全由法官个人依据法律、凭借审判经验独自作出判断。结果常常被怀疑、被指责。
据江汉区法院王道玮副院长介绍,此次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核心在于,规范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在审判过程中,法官需依照最高院出台的相关规范,首先确定被告的量刑起点(即基准刑)。再通过被告从重、从轻、减轻情节,在规定幅度范围内实施判决。
改革将专门引入针对量刑情节的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宣读“量刑建议书”,之后,辩护人、被害人、被告人均可针对量刑发表意见,有效避免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例如,一名17岁男青年程某。为了帮病重的姐姐买药,抢劫了一名吴姓女士,劫得290元现金及一部手机。后又找到受害人退还赃物,并写下忏悔信。受害人当庭表示原谅。最后获法院轻判。
主审本案的曹法官表示,被害人的宽容和谅解将对于案件公正、透明审理起到深远影响。“阳光量刑”,能够有效消弭社会矛盾。
(长江商报 吴宗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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