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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通知”附带子弹 呼市警方介入调查

2010-09-26 02:17:49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潇湘晨报报道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58岁的刘老汉接到“拆迁通知”,这份充满火药味的“拆迁通知”,除了威胁说“拒不搬迁者,王XX就是你们的榜样”外,还称“对抗政府指示、拒不搬迁的钉子户,本公司将为每位住户赠送一份礼品”,通告左下方用透明胶带贴着一颗枪弹。

对此,“通知”中落款的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否认通知是他们发的;当地派出所一副所长证实确有此“附带子弹的通知”,至于具体是谁干的,警方已介入调查,并会给居民一个交代。

拆迁通知附带子弹

7月下旬始,百度贴吧、天涯社区和红网论坛,出现一篇题为《呼和浩特拆迁通告附带一颗步枪子弹》的曝光帖,并附带一张“拆迁通知”的照片。

此“通知”开头写道,“凡居住在毛纺大院的住户,必须于我公司规定的拆迁期内,即7月31日前来我公司办理拆迁手续事宜。”

接着话锋一转,“通知”说到:“对于抗拒本通知,拒不搬迁者,原第三毛纺织厂职工王x x就是你们的榜样。”“对于2010年8月15日后仍继续居住在毛纺大院,对抗指示、拒绝搬迁的钉子户,本公司将为每位住户赠送一份礼品”。

在“通知”的左下方,用白色胶带贴着一颗暗黄色的子弹,右边落款是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公章,日期为2010年7月19日。

警方调查“通知”来源

9月24日下午,作为拆迁户之一的刘老汉,站在即将被拆的房子附近,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他说,附带子弹的拆迁通知确实存在,两个月前贴在毛纺大院的门口,网上流传的照片可能是路人拍摄的。

刘老汉说,当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警方曾经挨家挨户调查过院子里的住户,问谁当过兵等。呼和浩特赛罕区人民路派出所一位刘姓副所长说,确有这样的附带子弹的拆迁通知,有个别几户接到了这种通知。因为影响比较大,警方十分重视,上级公安分局也有主要领导负责此事。

公司否认发“子弹通知”

网上热传的附带子弹的“拆迁通知”究竟是谁发的?9月24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拆迁通知上落款的内蒙古某房地产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称,据他了解,还没接到警方的调查。

该房产公司一位郑姓副总称,附带子弹的“拆迁通知”系无稽之谈,她说自己正在台湾出差,让记者找公司另外一位郭姓负责人采访。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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