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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须给市民实惠

2010-09-27 02:35:24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一位水业政策研究人员认为,在现在的价格之下,推行小区中水回用,政府必须拿出政策性保障措施。目前国际上推广中水回用,主要有两种趋势,一是提高自来水价格,加大与中水的价格差,二是对中水进行补贴。

国内环保设备生产商之一厦门市荣佳公司李经理说,厦门政府对中水回收系统试点小区减免排污费,对居民减免污水处理费,居民和物业公司得到了实惠,对其都非常支持。

据媒体报道,早在2009年夏,武汉市水务部门就表示,中水回用已被纳入《武汉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中,武汉市物价局正在制定中水回用指导价格,从价格优惠方面着手,鼓励市民、企业等多用中水。但迄今,此政策仍未正式出台。

一位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对环保项目的政策性补贴毕竟有限,非制度化的奖励也不是长远之计,环保理念的推广和普及面临一个现实的问题——前期投入大,开发商、业主和物业公司很难承担。节能环保的公益性原则,呼唤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予以明确支持。本报记者 何辉 王欣子 通讯员 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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