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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工资集体协商最高罚5万

2010-09-30 02:14:00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昨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武昌闭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泉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在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剑民作的关于《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后,通过了这部法规,该法规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对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企业工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行为,该《条例》明确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即“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布。”

此次常委会会议结合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这也是省人大设立常委会30年来第一次进行专题询问。

罗清泉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是一项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这次专题询问,是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开展得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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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涛任省林业厅厅长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会。会上,受省长李鸿忠委托,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宣读了关于王海涛同志任职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王海涛为省林业厅厅长。

(长江商报 姚德春 通讯员 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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