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后,汪氏兄弟大概没机会开着装满现金的宝马车奔波了。”在获悉《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昨日正式生效之后,武汉某事务所律师如是说。
据介绍,汪氏兄弟指的是汪建华、汪谦益兄弟,也是著名“股市黑嘴”汪建中的三哥、二哥。证监会调查显示,在2007年那轮牛市期间,汪建中利用“股评名嘴”的影响,借推荐股票之际,通过“先行买入证票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的手法操纵股票、权证市场,累计非法获利超亿元。
而在2008年,为帮汪建中掩盖非法所得,汪氏兄弟数次开车辗转于常州、武汉、南京等多个城市。用转账户、分账户、取现的方式疯狂转移包括汪建中“炒股获利”的账户资金。这是证券行业著名的一宗“洗钱”大案。明知是通过犯罪得来的黑钱,还试图通过银行转账和取现等手段掩饰其来源,这就是一种洗钱行为。
根据证券业已知的洗钱案,业内人士已总结出证券类洗钱的7大方式:买卖证券、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对倒交易”的利益输送、转托管、伪造身份证件以改变交易账户所有权、经纪人高额提成等行为。
银河证券武汉某营业部人士称,这个实施办法将使“反洗钱监管工作日常化、制度化”。
(长江商报 崔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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