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法制日报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
规定要求,庭审录音录像应当由书记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自案件开庭时开始录制,并告知诉讼参与人,至闭庭时结束。除休庭和不宜录音录像的调解活动外,录音录像不得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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