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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将重点审查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

2010-10-02 01:46:07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指出,审查逮捕以下四类案件时,检察机关必须讯问犯罪嫌疑人:一是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事实、是否有逮捕必要等关键问题有疑点的;二是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三是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四是有线索或者证据表明侦查活动可能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规定》强调,检察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发现侦查活动有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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