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 上海7日出台楼市调控细则,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只能在上海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不同的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上海市政府7日批转的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本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住房开发项目销售均价低于项目所在区域(区域按外环内、外环外划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预征率为2%;高于但不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3.5%;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5%。
《意见》还要求,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对非上海市居民在上海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年将新增100万保障房
这一《意见》还明确,着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逐步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年内在上海中心城区和有条件的郊区全面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工作,抓紧建设和筹措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今后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
土地方面,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此外,还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交易秩序监管。
《意见》强调,上海将继续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供应和需求双向调节力度,切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坚决遏制地价、房价上涨势头,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观察:房价上涨只会放慢,不会停止
上海楼市调控细则昨晚出台,细则一手控制投资需求,一手增加供应,对此,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表示,本次政策对正在回暖走向过热的楼市会有一定抑制作用,但不会改变楼市的回暖趋势,房价上涨预期也只会有所放慢,而不会停止。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称,限购令是最重要政策,虽不如深圳的严厉,不过还是会对多套的投资投机需求造成沉重打击。
疑问:何时出台房产税?
上海发布的细则明确称,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上海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称,此表态说明国家已经同意上海进行试点。对于房产税迟迟未出台的原因,薛建雄解释称是政府准备还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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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北京、深圳、厦门都相继出台了限购政策。深圳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
厦门则规定从2010年10月1日起,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北京则是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据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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