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宿迁市出台的实施方案,该市将对行人、非机动车走快车道、闯红灯等八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10月9日,宿迁当地媒体刊登了一组照片,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不仅有违法人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而且配上当事人违法行为照片。(10月10日《扬子晚报》)
整治的为何不是机动车
曝光交通违法者姓名、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并不只宿迁市一地,西安交警部门就专门印制了“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登记卡”,对违法当事人的姓名、年龄、单位(或住址)、身份证号、违法地点、违法时间、违法性质等内容都明确列项,在其所在单位、街办、社区进行曝光。但对于比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更严重的机动车违法行为,就少有地方搞公开曝光,更不用说曝光公车私用、公车违章行为了。
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越来越窄,很多路段的非机动车道甚至已完全消失,而机动车道却在逐步扩张,压缩行人和非机动车本来就不多的通行空间。很多机动车还经常停在非机动车道上,逼得无路可走的非机动车只能走快车道。但执法部门近年来重点整治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似乎只有醉驾。这是执法的客观需要吗?
要真正制止、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在处罚时就应不偏不倚,力求公平公正,不能使用违法手段或选择性执法。否则,不仅会败坏执法部门和政府机关的形象,也无法让百姓真正对法律产生敬畏之情。
杨国栋(江苏苏州 法律工作者)
实名曝光难成规则良药
曝光尺度的问题,直接决定了能否以曝光的形式进行监督和规范。在现代文明中,不闯红灯是一种文明的表现,而尊重个人的隐私权也是现代文明的体现。因此,在以曝光的方式进行舆论监督时就必须考虑清楚,曝光的内容是否是恰当的,有没有涉及到公众的隐私权。以闯红灯为例,当违章者闯红灯时,他们将自己不文明的行为置于公共领域之中,此时媒体将其进行曝光并无不妥,因为他们已经放弃了自己的相应隐私。但至于是否要曝光其家庭地址则有待商榷——一个人违章与其家庭以及家在哪里有何关系?如果说治理违章时,曝光家庭地址有必要,那么曝光其所在单位和企业是否必要?曝光其社会关系是否必要?
闯红灯现象当然需要治理,但是这个治理的过程恐怕很漫长。虽然,不闯红灯只是“举足之劳”,是生活中的小事,但是闯与不闯其实是一个规则的意识,而规则意识的养成显然不是短时间可以实现的,也不是在某一领域发力就可以解决的。归根结底,闯红灯不过是人们无规则意识在交通领域的体现,这种无规则的意识,对规则的藐视在其他的领域也屡见不鲜——所谓各种潜规则的盛行,就是无规则意识的体现。所以,如果不从源头抓起,让人们对普遍的规则养成整体的敬畏,闯红灯现象不可能根除。
乾羽(江苏南京 高校教师)
“实名曝光”应有节有度
在如今的汽车时代,每一个人是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仅体现出了个人的法律和公德意识,更是判断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晴雨表”。因此,国外均有采用包括实名曝光在内的严惩手段,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国外的交通违章实名曝光与宿迁对行人交通违章实名曝光相比,却有着很大的不同。
首先,西方国家的交通违章实名曝光,主要针对对象是司机,而不是行人。因为,西方人觉得在如今的汽车时代,行人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因此要坚持“保障行人路权优先”的原则,比如美国有13个州在法律中规定:行人的路权总是高于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总是有优先路权,而不管行人是否违反交通规则。因此,西方的交通违章实名曝光几乎不针对行人。当然,我国也有我国的国情,对行人实行实名曝光,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应该坚持起码的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行人交通违章行为曝光的同时,也应该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违章行为进行实名曝光。
其次,西方国家对司机曝光的内容,一般限于姓名、年龄、司机近照、所驾驶汽车的型号和牌照、违章地点、违章行为、处罚情况等内容,违章人的家庭地址、工作单位、政治面貌等被视为个人隐私,是不曝光的。而宿迁对违章行人的实名曝光内容,居然包括家庭住址在内,这就过分了。
郭文婧(武汉 自由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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