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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上网吧,千万别有前科

2010-10-11 02:49:09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兰州一位网友6日发帖求助,自称是“两劳”释放人员,每次到网吧实名上网后都会有警察赶来盘查他。兰州当地警方证实,有“犯罪记录”的人到网吧刷二代身份证上网必定每次被盘查,并且此项规定没有取消的期限。(《京华时报》10月9日)

兰州这位网友的遭遇令人同情,从他克服内心深处的自卑、不惜展示隐私发帖求助的情况看,他已经感到自己的生活受到严重滋扰和冒犯。的确,警方的这种盘查行为,实在经不起合法性和正当性的追问,俨然是一种“有罪推定”。

那些有“犯罪记录”人,纵使曾经犯下重罪,既已得到惩罚并被释放,那他就已经回归为一个普通公民,拥有一切他该有的平凡而又神圣的权利,如果他合理合法地去网吧上网,期间也没有寻衅滋事,警方就没有任何理由搅扰甚至强行中止人家的上网行为。这种平凡无奇的道理,相信兰州警方不可能不懂,犯一次罪就要被“必定”和“没有期限”地追踪和盘问,敢问警方到底在执行哪个国家的法律?

值得一提的是,居民身份证在诸如此类事件中扮演的角色至为关键。兰州当地警方声称,只要“有前科”的人到网吧刷二代身份证实名上网,派出所的电脑里就会有提示,民警会赶到网吧对其进行盘查。由此看来,那些“有前科”公民的身份证,似乎有点像随时准备“大义灭亲”的潜伏者,它已经不是身份证,而是一颗“炸弹”。

这当然不是身份证的错,本质上,这是执法者扭曲法律对某一类公民的歧视,即便基于治安理由,警方本可循着系统留下的线索实施“事后追惩”制,可为何竟如此孟浪地“先发制人”?这种行为所散发出来的公权的进攻性令人惊讶。

而更令人惊讶的,恐怕是隐藏在这种行为背后的社会控制逻辑。实施社会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是警方的职责所在,这种职责本身自然是神圣的,但警方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却必须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切忌被目标的“正义性”所昧惑。

事实上,权力一旦踏破自身的边界,它就会进入自我扩张的程式。如果按照“有前科”的人只要刷二代身份证就要被警方盘查的逻辑,那不仅在网吧上网,在车站、码头、机场、宾馆等所有需要刷身份证的地方,都有可能被赶来的警察盘查,这令人情何以堪?只是我们始终不知道,这样的一个规定,到底是何年何月由谁制定并出台的呢?

我们唯一知道的是,为了能上网吧,千万别犯罪。因为,即使法律早已原谅了你,身份证却仍然在对你穷追不舍。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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