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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改革应等配套成熟后推行

2010-10-14 03:17:22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近日就《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然而,由于阶梯电价首档用电标准设置过低,引发了公众对阶梯电价改革会增加生活成本的普遍担忧。为此,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门进行了解释,并表示人口多的家庭可申请加装电表。

电和自来水一样,都是独家供应的资源产品,因此其价格的任何调整,都容易引起公众情绪的波动。出于节能减排,引导公众用电养成良好习惯的目的,实行阶梯电价的大方向,应该是会得到大多数公众支持的。因此,阶梯电价改革更应该考虑得足够周全,最大程度保障公众刚性需求区间内的用电支出不受到太大影响。但从征求意见看,实行阶梯电价后,因为首档用电标准过低,全国范围内大部分家庭用电总支出,都是只涨不降。

尽管按照发改委有关部门最新的解释,人口多的家庭可以申请加装电表——这较之前体现了更多的人性化和合理性,但依旧要指出的是,实施细则有待进一步明确,并切实保障这一解决方案的可执行性。

让我们以按季节分档收费为例分析。对于部分人提出的实行季节价格双轨制,发改委在解释中却表示,按季度分档达不到节电效果。原因在于,目前一般按照抄表周期抄表并结算电费,会存在时间跨度大、用户情况变化快、资金回收期长、一次性交纳电费资金量大等问题。

以上难题的确存在。但照此说法,出于节电的考虑,整体上并不在意是否会增加公众的用电支出。当然,可以说,用电支出增加,公众自然会考虑节电,但一定范围内的用电量必然存在刚性需求。如果一方面只是让公众用电支出增加,却让供电部门及电力上游企业获利更多,这样的结果和通过价格杠杆促成全社会养成节约用电良好习惯的初衷有悖。即便理论上可以通过加装电表,解决人口、用电较多家庭用电支出增加的问题,但依旧绕不开的问题是,首档用电标准和电价定价机制,如何更加科学合理。

从已经实施了阶梯电价的他国经验看,其基本都按照区域和季节制定不同的标准。夏季用电更多,首档用电量也较高,在此之后的用电价格也更高;反之,冬天用电需求较小,价格也相对便宜。不仅如此,对于那些用电量较小、相对困难的家庭来说,也应设置电价下档,实施更加优惠的电价。这一方面体现“劫富济贫”的公平要义,也能真正起到对节约用电家庭的奖励效果。

对于以上问题,从发改委的解释看,似乎条件不具备、困难较多。但反过来讲,如果很多配套措施都未周全考虑,为何又要急于推行阶梯电价改革?这还不如等条件更成熟之后再实行。在此,有必要指出,无论是110度还是140度(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介于之间)的首档用电标准,都不尽合理,因为,该标准很大程度上是单向制定出来的,这和公众的期望及实际需求存在差距。

正因如此,首档用电标准,应该进行合适的调整。调整的关键不在于将此数字提高,而在于应根据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广泛调研征求意见之后,制定出适用于各地区、家庭,体现季节、城乡差异的首档电量标准。此外,中国电价看似比一些欧美国家低,但考虑到收入比,电价其实高于别国。因此电价改革,不仅仅是要实行阶梯电价,更要进一步推动电价市场化、透明化,早日建立起一个合理的定价机制。

◇本报评论员 银玉芝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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