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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发文驳斥

2010-10-15 03:31:51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强拆并非地方政府所愿。这里涉及到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这就是发展成本的问题。搞城市建设需要进行大量的拆迁,如果迁就被拆迁户的利益诉求,大幅度提高拆迁补偿标准,政府肯定吃不消。而与此同时,被高涨的地价和房价吊足了胃口的农民,做梦都想依靠政府征地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在这种情况下,要政府与被拆迁户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说难于上青天,于是被征地户、被拆迁户越级上访告状便成为常态。而地方政府为实施地方发展战略,强拆更在所难免,或者说不得已为之,否则,一切发展免谈。

●其实拆迁户应当也是城市化建设最大的受益者之一,如果政府不开发,你地皮、房子有那么值钱么?怎无奈,如今社会物欲横流,谁的心会满足呢?正如古人云:“人心不足蛇吞象”啊!

●当大家都在对强拆政策口诛笔伐的时候,似乎大家都罔顾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强拆政策的受益者,君不见,当您安住在宽敞舒适的房子里、当您行走在宽阔明亮的大街上,当记者住在高级宾馆挥笔写就痛斥强拆政策文章的时候,您是否想过,您脚下的土地可能就是政府用强拆手段征来的?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我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依法行政是必须的,但一切机械照搬法律,同样会犯本本主义的错误。法律并非一用就灵,其中的问题很多。过去,我们在讨论三农问题时,常有这样的感叹:幸亏中国的法律没有完全执行,否则农村就要被搞死了!这种观点虽然偏颇,但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据新快报

“慧昌”开实名微博

一天就有万余粉丝

就在大家对宜黄官员的投书热议之时,“宜黄慧昌(微博地址)”在13日下午5时50分,以带V的实名形式出现在了新浪微博上。实名标示显示为“宜黄官员”,但没有具体的职务称谓。新浪方面证实肯定此人的确是宜黄官员“慧昌”,但表示具体的职务以及姓名不方便透露。

“宜黄慧昌”出现在微博后,迅速被网友围观,截至14晚9时15分,“宜黄慧昌”已有粉丝12463人。虽然很多网友对“宜黄慧昌”提问,但他暂时并没有与网友互动回应。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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