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对占道摊点不能一掀了之,
而应行政提醒、劝告、引导、建议、协调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 通讯员 程文)遇到占道经营户,城管执法人员绝不能粗暴地将占道摊点一掀了之,取而代之的是行政提醒、劝告、引导、建议、协调。
记者昨从省政府获悉,针对城管执法中的不规范问题,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城管柔性执法。
执法过程要“有情”
《意见》要求,落实城管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在城管执法活动中,认真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疏堵结合、有情操作。积极用行政提醒、劝告、引导、建议、协调等柔性执法方式,有效预防、化解因城管执法引发的社会矛盾。
罚没收入严禁坐收坐支
《意见》指出,按照敬礼在先、尊称在先、亮证在先、指出违法事实在先、说服教育在先、讲清处罚依据在先,处罚决定在后的工作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对通过宣传教育等措施能达到管理目的的,一般不使用处罚手段。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城管执法基本支出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全额保障。对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
执法欢迎媒体监督
此外,执法人员还要积极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执法的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建立并实施城管执法工作的效能考核、奖励惩戒等激励约束制度。对在城管执法工作中,违法违纪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城管执法机构,也应强化内部监督,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公开与暗访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加大对执法队伍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城管执法工作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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