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一轮楼市调控之下,目前已有12个大城市出台“限购令”。“限购令”之下,一些城市开始出现退房潮。与4月楼市调控所产生的退房潮完全不同,新一波退房纠纷主要是因为行政指令计划不准买房造成的。而上一波退房则是由于楼市调控导致购房者预期房价下降,而出现的恐慌性退房现象。(10月18日《华西都市报》)
期待炒房也退潮
据报道,新一波退房纠纷与4月楼市调控所产生的退房潮情况不同,新一波退房纠纷主要是因为行政指令计划不准买房造成的,而上一波退房则是由于楼市调控导致购房者预期房价下降而出现的恐慌性退房现象。
尽管如此,退房潮开始隐现依然可能是房价将会渐趋理性的一个信号。因为受到限购令影响而退房的人一般都不止新购了一套住房,其中很大部分人实际上是炒房者,而这部分人退房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房屋市场需求,从而有利于促进房价稳定目标实现。而且由于受到限购令影响,投机者的炒房行为将会受到限制,今后一段时期内房屋市场需求还可能继续下降。再加上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力度将不断加大,因为预期房价会下降因而观望的人会继续增多,因而会在更大程度上降低房屋市场需求,并进而促使房价向着理性的方向作出调整。
近些年来我国各地房价普遍畸涨,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即是因为存在着大量的炒房行为。而部分城市出台限购令限制购房套数,也就是对炒房行为进行遏制。而随着炒房者被更多地逐出房地产市场,也就有利于房屋尽快朝着居住功能回归,也就有利于逐步实现房屋价格的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部分城市出台限购令后退房潮隐现,实际上也就是炒房行为在开始退潮的反应与折射,表明房地产市场的“水分”正在开始受到挤压。
魏文彪(江西南昌 媒体人)
此“退房潮”非彼“退房潮”
此轮退房潮其实是这样形成的:在各个城市出台“限购令”之前,人们一如既往地买房。买房的流程很复杂,一般包括看房选房、办理按揭、交定金、签订认购合同、从官方网站打印买卖合同、确认后再到网上备案(网签)等流程。完成这些流程新房需时7至10天,二手房更长。而就在一些人交了定金、签订了认购合同,但还没来得及网签之时,当地“限购令”突然出台,规定一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住房,且要求自“限购令”发布之日起执行,那些没有完成网签的购房合同就受到了“限购令”的规制。这样,很多不符合“限购令”要求的家庭,即使在“限购令”发布之前交了定金、签订了认购合同,但却无法完成网签,无法过户,而只能退房。此轮退房潮正是由此而起。
显然,此轮退房潮主要是行政指令造成的。“限购令”突然出台,没有给市场留下过渡期,导致出现一批“半拉子”商品房交易,同时导致大量退房纠纷:购房者要求退回定金,有些房产商则不愿意退,他们的理由很充分:自己并无任何过错,双方已签认购合同,不能过户是买方失去买房资格所致,因此买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购房者也觉得很冤枉:不能网签过户,也不是我的过错呀!定金凭什么不退?买卖双方都没有错,“限购令”也没有错,因此,正如一些专家所说,“限购令”虽不属于不可抗力,却是重大情形变迁,于情于理,以买卖双方解约、卖房退还定金为宜。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此轮退房潮并非缘于购房者自觉自愿,而是迫不得已;不是购房者不想多买房,而是“限购令”不允许他们多买房;购房者对房价的预期并没有降低,更不存在什么“恐慌性退房”。也就是说,此轮退房潮并不是楼市转冷的表征,也不是房价走低的前兆。
晏扬(浙江嘉兴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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