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意见》,要求今年底前,我省淘汰10万千瓦及以下小火电机组,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煤矿,铁合金行业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2011年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淘汰落后的棉纺设备、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设备等;2012年前,各地淘汰以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为重点的10大行业中的落后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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