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 昨天,湖南凤凰“9·4”案在凤凰县法院一审开庭,法院并未当场宣判,将择日宣判。
记者了解到,此案虽在凤凰县法院开庭,但是由湘西中院派法官进行审理。鉴于此案涉及未成年少女涉嫌遭性侵犯等隐私,未公开审理。
死者家属:开庭太突然,我们未获通知
“20日他们来送尸检报告的时候还说月底开庭,但21日下午律师接到通知说是22日上午在凤凰开庭,连我们家属都没有通知,这太突然了!”21日晚,受辱坠楼少女阿红(化名)的姐夫冯文滔介绍,他们对于此案在当地法院审理“一点都不乐观”。
冯文滔介绍,20日上午,凤凰县一个高姓副县长将阿红的第三次尸检报告送到了阳新阿红的父母家。当时家属询问案子什么时候开庭时,高县长回答是“这个月底,具体开庭时间会通知你们的”。但21日下午4点,阿红家的代理律师唐远瞩接到通知,该案将于22日上午9点在凤凰县法院开庭,这让他们措手不及。因为家属都没有接到开庭通知,即使去了也不知道能否进入法庭旁听。而且由于距离较远,即使想赶过去也来不及了。
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开庭审理案件需提前三天进行公告。唐远瞩律师证实,他确实是21日下午接到另一位田姓律师的电话才知道开庭时间。至于田律师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个消息的,他就不清楚了。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案件回顾
9月4日下午,湖南凤凰县天下凤凰大酒店发生一起跳楼死亡事件。当地警方于9月8日破案,林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死者16岁的阿红(化名)是湖北阳新人,她和朋友到凤凰游玩,在凤凰大酒店遭林某等5人多次猥亵,阿红从房间逃离后,从9楼走廊边的窗户跳下,当场死亡。
在5名犯罪嫌疑人中,龚某是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徐某是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协警。
案件发生后,凤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刘云、凤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龙江被免职,分管交警工作的凤凰县公安局政委王承虎也被免职,凤凰县公安局局长郑军被行政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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