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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学校违规收费 当地政府参与分成

2010-10-25 02:13:25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一所几乎全部是公办成分的初中学校,打着“民办公助”的幌子收取高额学费达14年。在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明确提出于2007年6月底前完成对此类学校的规范后,该校并未得到及时规范。2010年秋季开学,黑龙江省双城市兆麟初中仍然以需要两年“过渡期”为由,继续违规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生收取高额学费。

不交学费就退学

日前,黑龙江省双城市130余名家长代表联名反映,兆麟初中是在1996年建立的一所拥有公办校舍、公办师资力量的学校,但自建校起就打着“民办公助”的幌子,对初中生收取高额学费。一开始每生每年收2000元,后来涨到3000元、4000元。

2006年,国家清理整顿“民办公助”校乱收费问题。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要求达不到“四独立”(独立法人、校园和基本设施、财会制度、招生)的学校,要恢复公办校的性质,然而兆麟初中并未得到及时规范,直至2009年秋才宣布恢复公办校性质。

本以为恢复了公办校性质就不再收学费了,可2010年秋季开学,学校仍向初二、初三学生收取高额学费,理由是恢复公办校还需要两年“过渡期”。学校称,不交学费就退学,家长们无奈,只得忍气吞声交了钱。

家长反映,按国家政策小学升初中本应免费、免试、按学区入学,可兆麟初中不仅高收费,还连续多年在全市组织入学选拔考试。一位初二学生家长说,去年孩子比分数线少0.5分,因此多交了3000元学费。

升学率背后有“直通车”

据了解,虽然双城市兆麟初中连续14年高收费,但一些家长宁愿承受沉重的学费负担也要争抢着把孩子送进该校,这是为什么呢?据了解,在兆麟初中被无奈的家长挤破门槛的背后,是其升入省级示范性高中升学率的诱惑——双城市兆麟中学是全市唯一的省级示范性高中,这所著名的高中与兆麟初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兆麟中学一位负责人透露,兆麟初中从成立之初,就在全市范围抽录了大量优秀教师,教学水平超过其他初中。不仅如此,兆麟初中还是兆麟中学为还债而设立的一所学校,因此为吸引生源多收费,给了兆麟初中升学“直通车”政策,即每年兆麟初中20%的毕业生可以直接升入兆麟中学。

兆麟初中2009年的一份招生简章写道:“近几年来,升学率一直名列榜首,升入重点高中公费的人数占重点高中招生人数的二分之一;重点高中自费段上线占毕业生总数的86%。”

政府分成所得去向成谜

双城市一位教育界人士揭露,兆麟初中打着“民办公助”的幌子收费,之所以一直没有得到清理,是因为双城市政府有利益分成。这种说法在双城市教育局原负责人那里得到了证实。

双城市政协秘书长、原教育局局长杨耀武承认,市里曾与兆麟初中有协议,该校所收学费的30%要交给市政府。杨耀武说,兆麟初中后来没按协议交那么多钱,但具体交了多少钱他不清楚。

双城市副市长高丽馨解释,学校收的钱应该用于学校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方面。但兆麟初中收了多少钱、交给市财政多少钱,她都不清楚。她说,这些事“是市委常委会决定的”。

当地一位教育界人士算了笔账:按兆麟初中平均每生每年收费2500元,三个年级至少2100人计算,该校至少年均收费525万元,14年总收费应超过7000万元。这其中,政府到底分了多少钱?政府及学校的这笔钱去了哪儿?对于这些问题,兆麟初中、双城市教育局和双城市政府在接受采访时均未给出准确的解释。而一些家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兆麟初中已成为政府“赚钱机器”。

有关教育行政部门为何不按国家和省里政策按时规范“民办公助”校,却允许双城市兆麟初中继续以“过渡期”为名收费呢?双城市教育局新任局长张继民表示有难言之隐,他说学校收费是“上面”允许的。

对此,哈尔滨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一位刘姓科员表示,这是考虑到稳定问题,如果不让其收费,教师就会流失,教师一走,学校就达不到原来的教学环境了,学生和家长就会不稳定。另外既然选择了收费学校,学生都是不差钱的。

据新华社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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