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华中师范大学做出了一项重大决定:校领导(除一位因为分管缘故继续留任)集体退出该校学术委员会,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剥离。“让行政管理更加精细化,因为校领导也好,学科带头人也好,不可能是全才”,昨日,该校党委书记丁烈云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详见本报今日A06、07版报道)
将此看作华中师范大学去行政化的第一步并不为过,但要坚持这一大方向的不偏不倚,前路必然有困难。中国的大学治理是一个处在巨大转型中的复杂系统过程,任何实质性的改革都会牵一发动全身。以校领导退出学术委员会为例,学术委员会成员的产生终究绕不开行政权力,学术项目、经费的申请,是否就能真正唯学术不唯权力?应该说,从学术和行政权力形式上的各归其位改革起,相对于要求更高的全面去行政化,实现学术独立、高校自治,已属较为容易的切入点。即便如此,维护这一机制运行的必要条件,也有赖于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
实际上,如果教育主管部门对此全面支持的话,高校去行政化也就早不是问题了。因此,光靠高校内部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的是教育体制大环境的松绑。因为教育的特殊性,行政权力长期以来介入其中,大家不仅习以为常,相应也形成了教育系统内部的既得利益群体,这正是问题的难解之处。部分教授、校长、官员都遵守现状,改革的动力是否够大,改革对象的基数有多少,这些问题不容忽视。
迈出形式上的学术去行政化,已相当不易,更进一步的改革需要的是主政者的胆识、魄力,以及从上而下的改革动力。在很多场合,我们都能听到不少高校校长、教育领域官员对现今大学行政化的不满和批评,但不能光看表面,当改革触及核心利益之时,改革的阻力大增,动力也就消减。要实现高校真正的去行政化,一蹴而就和浅尝辄止都是应警惕的。前者过于理想化,后者沦为教育政绩。
去行政化作为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败实际上尤为关键。在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当下,各种小步前进的探索都值得鼓励。要将星火燎原,当务之急是要立法先行,确定改革步骤,既表明改革的决心,也保障行政权力、学术之间的权利、责任关系。所谓世界一流公立大学的管办分离,即是如此。这和新教改的思路其实也是契合的,在今年通过的国家教育中长期规划中,已经明确了政校分离、管办分离的方向,接下来重在落实。
之所以必须管办分离,在于高校内部权力对学术造成的干预。在现代教育体制中,政府其实可以通过拨款机制来体现政府对大学的管理,避免行政部门对大学管得过多、过死,以实现主管部门和高校的合理权责划分。高校外部行政化的去除在于管办分离,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去行政化,必须有体现学术第一、高校自治的大学章程。外部立法和内部章程,互为补充,才能保证高校选任、议事、决策的独立性,最终实现行政的归行政、学术的归学术。
◇ 本报评论员 银玉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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