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四川简阳原市长段成武因违规批地异地任职后再次被免职。这也是资阳市委宣传部30日发布的通报中释放出来的信息。很明显,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问责到底,绝不姑息”等措辞可看出,资阳这份通报是为回应舆论而发。
依照这份通报,我们不妨再来回忆一下段成武近来的“曲折历程”:2010年8月18日,简阳市政府宣布免去段成武简阳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免职的原因是违规批地。六天过后,也就是8月24日,段成武被任命为资阳市财政局局长,属平级“交流”。10月13日,国土资源部通报了简阳市政府违法批地案。针对此,简阳市所属的资阳市给出了一份颇为严厉的罚单:给予段成武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市长岗位。
从这“曲折历程”来看,国土资源部的通报于10月13日上午通过新闻发布会向外界发布,但资阳市当地政府的处理结果早在8月就已作出。也就是说,国土资源部调离段成武的问责建议,资阳市早在两个月前已经付诸实施。
确实,段成武被问责后一周就平级交流,很让人怀疑如此问责已沦为部分问题官员的安全岛或避风港,因为不管是从责任追究的形式还是结果来看,段成武都不像戴责之人,倒更像是一个十分正常的工作调动。这是舆论焦点所在。
但资阳市有关方面看待此事的角度显然非同一般:段成武因在简阳市任内工作表现突出,当地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当地不少官员也表示,段成武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方面颇有能力,很多大手笔均出自段成武的领导。如此看来,资阳市有关方是出于惜才而有些迫不及待地支持段成武复出。说实话,当人们见多了问题官员以“有才”“能力出众”而复出时,资阳市如此理由显得既不新颖也不高明。
事实上,一个官员出了事后,要想挑出其“有才”“有能力”之处并不难,说到底,“有能力”是为官的基本要求——如果一个官员在任期间没干过了几件好事,这样的官员恐怕也很“出众”。换而言之,问责的实质不是一个人的“才”,而是掌握“公共权力”的官员的“责”,是对“公共权力”的责任与敬重,是对公共利益的负责精神。而实现这一点,依靠现有的问责制远远不够。
我们看到,段成武任财政局后再次被免,再一次表现出了现有的问责制在问责范围、标准和程序上,还相当缺乏统一性、规范性和严肃性。从资阳这方通报看,段成武再次被免是因“相关情况查实后”,这一表述无疑证明资阳方自我否决了之前让段成武匆匆复出的决定。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当初让段成武复出是“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的,如此看来,当初“不明真相”的人还不在少数。
至此,不免为段成武的遭遇“叫屈”,毕竟被问责的段成武之前因违规批地已被调离岗位处理。如果说之前的复出有些不明不白,那么眼下的再次免职则显得莫名其妙——在这里,免职既然作为一种处罚,理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而从舆论方来看,人们也并非是希望将段成武“一棒打死”,让其从此“赋闲在家”。毕竟,人们在质疑其两个月内由被免职到复出到再被免职的背后,更是对行政问责制早日踏上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之路的殷切期盼。
◇本报评论员 邓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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