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发住房补贴 不如充实廉租房源

发住房补贴 不如充实廉租房源

2010-11-01 05:32:24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8日闭幕。在本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专题调研组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研报告称,到今年8月底,全国保障房建设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完成计划的70%。为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报告还建议政府为低收入家庭发放房屋租赁补助。(10月31日《重庆商报》)

低收入者发放房补,不仅能体现公共财政资源分配的公平与合理,也有利于社会和谐,缓解低收入群体的租房压力。

事实上,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保障弱势群体住房问题上,并未将责任全交给市场,普遍用行政手段,向中低收入提供优惠的公共政策,已成为普遍选择。著名学者陶短房在博客里提到,实行低税收、低福利的美国,采用的是由联邦住房管理局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优惠按揭贷款方式,仍是以鼓励买房为主;福利国家如法国,则采取政府提供低租金住房(HLM)和向低收入户直接发放房补的双管齐下;加拿大同样是福利国家,但采取的是较少数量的廉租屋,和针对低收入家庭的税务优惠相结合的方式。

显然,对美法加三国而言,美国的做法催生了全球金融危机;加拿大的做法,只适用于“穷人”少的国度;相对而言,法国“双管齐奏”做法比较符合我国国情,向社会提供廉租房源的同时,还向低收入发放房补,这不仅能解决弱势群体能够有房可住,而且也能解决穷人“租得起”的难题。

结合我国国情,笔者觉得,“双管齐奏”应变成“笛子独奏”,换句话说,倘若低收入发房补与提供廉租房源二选一的话,提高廉租房源应成为政府的主要路径依赖。从现实来讲,虽然有些地方已开始向低收入家庭发房补,但是,这项公共政策,在操作细节,如何甄别上,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困难。

更为重要的是,在目前原本廉租房源少的情况下,政府这厢发放房补,那厢却无充沛廉租房源,这些房补势必会成为进一步抬高房租的推手。根据财政部2007年出台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土地出让净收益资金中将有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可是,地方政府几乎没有答满分的。以2009年为例,全国土地出让收支结余达1912.6亿元,用于廉租住房支出的金额为187.1亿元,明显低于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这意味着全国多数地区并未按规定完成廉租住房的建设任务。

有鉴于此,政府与其给低收入家庭发房补,还不如在提供廉租房源下足工夫,一方面严格《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另一方面,严格问责制度。凡完不成廉租房建设任务的地方政府责任人,要严格问责。此外,在廉租房建设选址上,既要考虑交通问题,又要考虑小区配套设施问题,倘若廉租房建在远离城市的郊区,政府发的补贴,还不够交通以及各项生活成本开支所需。

◇ 吴睿鸫(河北威县 公务员)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