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 河南省灵宝市河南一公司金库保安盗窃公司金条775根、共计51193克,价值1200多万元,三门峡市中院10月30日以盗窃罪从轻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
刘晓辉系灵宝市金源桐辉精炼公司保卫科门岗班班长。自2008年10月,其先后借贷20余万元用于购买“黑彩”,出现亏损无法偿还,遂产生盗窃公司金库念头。2010年2月23日2时许,刘晓辉撬门进入公司金库,将存放黄金金条的铁皮柜撬开后盗走金条775根,共计51193克,价值1254.0895万元。作案后刘晓辉逃窜至山西省,将其中15根、重1000克的金条出售,剩余的760根金条在其身上和住处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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