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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美不赔偿的底气 来自何处?

2010-11-03 04:06:47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每日经济新闻》11月2日报道,国家药监局正式叫停包括曲美在内的15种含西布曲明的减肥药后,生产曲美的重庆太极集团表示,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公司目前没有赔偿计划,但是会根据每个消费者的实际情况进行退货,具体要看产品的使用情况。”

曲美作为一种存在严重毒副作用的药物,太极集团却没有赔偿计划,其底气来自何处?就来自产品符合所谓的“国家标准”。

对于药品这类涉及生命安全的产品,无法用自由市场来实现“良币驱逐劣币”,因为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无法用肉眼对产品做出预判,而企业在逐利目标下,以社会责任要求企业自律也是靠不住的。因此,对药品实施严厉监管,是全世界的通例。

西布曲明的制剂作为减肥药于1997年在美国上市,随即风靡全球,中国也出现大量的仿制产品。曲美就是其中之一,且占据中国西药减肥药的绝大部分市场。但在2005年,由于在欧洲出现多例服用西布曲明的致死病例,欧盟将西布曲明列入“警告类药物”,2007年,日本厚生省也发出警告,慎用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产品。直到今年10月8日,美国FDA宣布彻底封杀西布曲明。

与很多人一样,因为随处可以在报刊、电视看到曲美广告,随意在药店买到曲美胶囊,我一度认为曲美是以保健品或非处方药(OTC)注册的。我特意到国家药监局查询,结果大大出乎我的预料,曲美是2002年10月16日,以“盐酸西布曲明胶囊”的产品名称,获得处方药的批文,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000364”。而按照国家法规,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进行广告宣传,也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以大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而非处方药在经过药监部门的审批,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后,可以在大众媒体进行广告宣传),且在药店必须凭专业医师的处方才能购买。而事实上正好相反。大多数药店,也并不把曲美放在处方药的柜台,而是放在保健品柜台。曲美隐瞒处方药的身份,以保健品或非处方药的面目出现,一是可以刻意弱化处方药必须警示的毒副作用,二是面对庞大的减肥产品市场,扩大销售的基本面,要知道,甚至在没有药品销售资质的商场超市都有曲美销售。

至少在2005年欧盟和美国相继宣布将盐酸西布曲明列入“警告类药物”后,监管就应该加强,制止曲美的违法宣传,并严格处方药制度,要求曲美必须凭专业医生处方才能购买,并按照医嘱服用。尽管目前可以检索到一些地方工商行政部门对曲美夸大宣传的零星查处,但曲美作为保健品或非处方药来宣传,明显是生产商的整体策略,而非个别销售商的孤立行为,即使有所动作,显然并未对曲美造成实质影响。直到这次美国FDA宣布在国内彻底封杀曲美。而这距曲美被批准上市已经过去整整10年。

可是,10年来,曲美的毒副作用危害如何?是否造成死亡?可能永远是个谜团了。据国家药监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0年3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集到西布曲明不良反应298例,不良反应仅为口干、便秘,失眠等其他不良反应较少。我对这个数据是非常怀疑的。

原因在于,绝大多数曲美产品并非通过医生处方购买,根本没有纳入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系统;二是公众对于医学常识的无知,没有把病症和服用曲美联系起来。因此,任何因中风、心脏病致死致残者的家属,如果确认发病前一段时间服用过曲美,应进行医疗鉴定,如因服用曲美产生了损害后果的,可以起诉太极集团隐瞒药品毒副作用侵犯健康权,要求其承当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周筱赟(广州 媒体人)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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