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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采不达标煤矿一律不得生产

2010-11-03 04:06:47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记者昨从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湖北分会场获悉,今年1至9月全省各类煤矿瓦斯事故共发生7起,死亡25人伤9人,同比增加5起事故多死22人,瓦斯事故成为今年湖北煤矿的第一杀手。

“近年来,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一直保持着下降趋势,今年瓦斯事故多发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值得我们认真分析原因,汲取事故教训。”副省长段轮一在会上要求。

段轮一指出,今年的煤矿瓦斯事故多表明,一是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差、安全观念落后;二是违法违规现象比较突出,少数煤矿严重违反国家规定,明目张胆地以采代探、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三是安全管理不严格、制度不落实;四是安全监管不到位,如利川水井湾煤矿在停工技改期间,长时间违法组织生产,最终酿成重大瓦斯爆炸事故(10死6伤);五是松懈麻痹思想抬头。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主体是煤矿企业,重点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别人替代不了。”段轮一说。

会议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把瓦斯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监管监察内容,对存在重大瓦斯隐患而没有整改的煤矿,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并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存在重大瓦斯隐患难以治理的煤矿,要组织专家论证,该关闭的要提请地方政府坚决关闭。

此外,凡是应抽采瓦斯矿井未建立抽采系统的、煤层瓦斯抽采不达标的、新建矿井没有落实先抽后采规定的,一律不得生产。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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