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称,我省将探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即在石油化工、危险废物处置等环境高风险行业和近五年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
《意见》主要围绕5个方面展开:培育与发展生态经济、推进城市圈环境保护一体化、制定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完善城市圈环境保护保障体系,具体提出了25条举措。
《意见》要求成立湖北省排污权储备管理中心,负责回收主要污染物排污权配额。逐步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电力行业逐步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初始分配有偿取得试点。
根据《意见》,我省还将探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对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企业,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建立健全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损失评估、责任认定、事故处理、资金赔付等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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